2019-03-13 法治時報

更生人企業家 遭鎖定當業績
東森總裁王令麟  百般無奈


講到被當「司法績效」,王令麟時而無奈,時而感嘆!

(法治時報2019-03-13台北報導)六十四歲的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人生充滿著傳奇與起伏,他出身財團世家,父親是國民黨中常委王又曾,他自己當選過三屆立委,更一手打造出他自己的媒體王國:「有線電視系統」、「東森電視(頻道)」、「電視購物(頻道)」等多個大企業。

但他並未享受到富二代的空降繁華與安逸,反而是四度進出牢房,且有兩次是「有罪」確定,他吃上的這些官司,基本案情都不複雜,反而是,辦案的官員本身比較複雜。

基於曾經「坐牢服刑」的經驗,稱王令麟是台灣司法史上最有成就的「更生人」;或是,成天最奮鬥打拼、努力不懈、持之以恆的「更生人企業家」,也都完全符合他的經歷與現況。

他重新出發後的事業版圖,據統計,員工數至少四千人,這還是直屬的僱用關係,若加上非僱用關係的「加盟體系(含直銷體系)」近七萬多人。

從這些「員工數字」以及「直銷、加盟商」等等加總,王令麟在台灣創造的就業機會,不可謂不大。與他相關的集團及子公司營業總數,三百億跑不掉。

他說,單單去年集團公司會計帳上的「員工薪獎」發放,就超過了28億元。

一般印象總認為,「更生人」就算走出了牢房,重新回到社會,還是會受到歧視,所以,政府官員或愛心單位總是宣導,社會大眾要多給更生人機會,不要歧視他們。

就像現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在釋憲755號文上說的,受刑人只是穿上「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保障的「棄民」。

問題是,對王令麟這位「大企業家&更生人」而言,他沒就業問題,也沒被社會歧視,反倒是,一天到晚在宣導「要給更生人機會」的司法官員,對他採取了最堅定不移的「歧視」與「成見」。

只要是他提出的聲請─撤銷限制出境,一律駁回,就連「暫時解除」,也是一樣,一律不准。

談到此一持續四年,始終不間斷的「出國自由」被剝奪的「更生人歧視」,王令麟就滿腹苦水。


講到被當「司法績效」,王令麟時而無奈,時而感嘆!

王令麟說,他實在很想不通,他打了那麼多年的官司,每個官司「檔案」裡都有每次開庭的「報到與筆錄」,法院可以去調「檔案」來看,「台開案」他打了十四年,歷經「三審」及「兩次更審」,「力霸東森案」也打了十二年,前後開庭的次數未破「千」次,至少也已超過六百次。

這些數以百計的「傳喚」通知,他每次「都準時到庭」應訊。

為什麼法院「檔案」裡面,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十多年來,對於法庭進行審理「傳喚」(傳票)的尊重,可是,法院卻不尊重他們自己的「記錄」?

他說,一個十多年來,所有法院開出的「傳票」,全都準時應訊的人,怎麼可能會為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罪名」(非法打點監所官員、特權接見),而逃亡海外呢?

六年多前,也就是他服刑日子到了聲請假釋即將出獄前,檢方突然發動猛烈的突襲,強力對監所展開偵辦獄政官員的「操守風紀」弊案清查。

在這波行動中,多名獄政官員「中槍」涉案,人在牢中的王令麟,莫名其妙地再次捲入風暴。

在這場獄政「風紀操守」整頓風暴中,王令麟涉及的罪行,依照起訴書(第13頁)所載,有好幾個罪行,確實令人看了相當忍俊不住或為之莞爾。

例如:王令麟文件夾使用過多,透過獄政官員輾轉交給秘書「回收」;這樣也算是「一條罪行」;

還有,王令麟因為使用公共剃頭刀,會有皮膚過敏,想聲請獄中准許他使用「私人剃頭刀」,不使用時,交給管理員保管,要用再聲請,這樣也載明起訴事實,算是一條罪行。

還有,如果說依照規定,受刑人只能訂閱「一份」報紙屬實,王令麟竟然一口氣訂了「六份」報紙,而這樣也算是罪行的話,那麼好笑的是,多出來的「五份」報紙,檢察官卻沒有交待,這應該算是「五條罪」?還是「接續犯」或是「想像競合」,只能算「一條罪」就好了?


講到被當「司法績效」,王令麟時而無奈,時而感嘆!

事實上,「報紙每天一份」是從監獄外送入監獄內之報紙份數限制,受刑人在監獄內訂閱報紙根本沒有數量限制,檢方連這個規定都搞不清楚,無怪乎王令麟要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人在牢中,無法自己行賄,檢方就認定他是透過代理人(秘書)行賄,問題是,秘書來辦理接見,與官員套交情,人情來往,在三節送水果禮品,這些社交活動的「基本禮數」,還需要老闆在獄中違法加以教導嗎?

再說,如果連這種社交的「基本禮數」都還需要「違法加以教導」(構成犯意連絡)才會的員工,會有大企業老闆聘用嗎?

打了這麼多年官司,王令麟的訴訟的心得,簡直可以自己開一家事務所了,但是,這個「打點獄政」官員的起訴案,讓他個人完全為之傻眼,就算他是法律事務所的所長,他都不知道這種案子要如何打?

因為,案子起訴到了台北地院至今,已經整整四年了,受命法官已經換了三位,審判長(庭長)也是一樣,換了三位,公訴檢察官更是嚇人,已經換了五位,幾乎是每次開庭,都要因為法院換人,整個案情全部重新來過一次審判程序。

李敖曾經撰文批判獄政,謂病犯在牢裡就醫,都是「只換屁股,不換針頭」;王令麟「打點監所官員」的案子起訴之後,則是「只換官員,不換被告」;且五年來這個獄政風暴的案子,同案被告中有屬於公務人員,涉嫌的罪名更重,證據更多的,不用限制出境,王令麟,卻始終如一,法院堅持「限制出境」,不撤銷就是不撤銷。

司法實務界有句話說,「刑事愈打愈冷,民事愈打愈熱」,意指,刑案拖久了,社會大眾都忘了,也沒新聞熱度了;但民事不一樣,有利息孳生、土地漲價,案子打愈久,標的愈值錢,所以,愈打愈熱。

照理,那王令麟遇到的刑事案件,法院拖著不結,他應該很開心才對,等案情被淡忘,法官也好從輕發落。

問題是,王令麟覺得,他的案情本來就很冷,根本炒不起來,可別人打官司可以等待案情冷卻,他打官司卻無法出國談生意,如何冷的了?

別說對一個「大企業家」限制出境四年,就是一般中小企業的負責人,連續四年限制出境,在商機全球化的今天,就是小公司恐怕也沒商機了。

王令麟會成為「更生人」,他的第一個官司(台開購地案),是因赫赫有名的黃世銘而「揭開序幕」。當時,黃世銘是北檢檢察長,黃世銘指揮檢察官提出羈押王令麟的聲請,院方駁回,黃世銘憤而公開向法院「嗆聲」說,台北地院的法官,不敢收押有錢人。這番話,還一度點燃院檢之間的戰火。

黃世銘當檢察長,辦案一向喜歡「鎖定」政治人物或財團主,因為這樣媒體會注意,案子才能炒熱,黃世銘從在澎湖偵辦縣長高植澎開始,走的路子就是如此,完全沒變,一直持續到在特偵組監聽王金平,還發佈簡訊,暗示精彩可期,「切勿錯過」為止。


講到被當「司法績效」,王令麟時而無奈,時而感嘆!

王令麟在廿世紀時被黃世銘咬「第一口」之後,王令麟的「官司宿命」,就被定調了,他注定將是某些「敢大膽辦大案」的司法官之「得分鑰匙」;或者,是他們辦案的重要「業績(績效)」。

只要有王令麟涉及的案子,不論院方或檢方,一律另眼看待,王令麟被友人打趣消遣,你的案子只要一立案,就會是先在卷宗上「加蓋印記」,強調此乃「重大社會矚目案件」。

友人說的並不是「消遣」,而是事實。

雖然規定,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司法院的「卷宗作業」就是不平等,有的被告一開始,就會被特別加蓋印記(重大矚目案件),有的被告則想要求「加蓋印記」,法院都還會因為「原被告」的份量不夠而不同意。

法院辦案,從「卷宗封面」的作業開始,就先決定以「大小眼」的不公平角度來看待案情。

第一個台開購地案,王令麟官司打了十四年,一審還被重判四年,打到最後,結果,查不到起訴指控的掏空台開的證據,就改弦易張,以違反商業會計法易科罰金,下台階了事。

第二個案子,則是因為整個家族都被查辦,他也跟著有事,起訴時,罪狀多達18罪,檢方具體求刑則是28年,打到最後確定入監執行3年10月。王令麟曾將定讞判決請一位台大知名的法學教授做評析,結論是判決有提再審的空間。王令麟也掙扎過,要不要再搏一搏,爭個清白?然而,他心裡也清楚,力霸案那麼大的事,總要有人出來承擔、平息社會的輿論,最後,他選擇將評析束之高閣,不再爭了。

就在第二個案子的「服刑」期間,他又被「關出了」第三個案子:被控行賄獄政官員,敗壞監所風紀。從104年被「限制出境」至今。

王令麟遭遇到「限制出境」的不公,讓人聯想起,台北市長柯文哲3/16將啟程,前往美國訪問,新黨市議員侯漢廷因違反「國安法共諜案」遭限制出境,台北地院都還裁定「解除境管9天」。

涉訟案件是國家安全的案件,都可以解除境管,跟著市長到美國遊山玩水,反而是做為企業負責人的總裁,無法出國「拚經濟」?

王令麟非常的不解問道,他的總公司、他的主要事業以及據點,他所有親朋好友的「感情與信任」,全部都在台灣。

他的商場事業與人生舞台,也都是以台灣為主,他事親至孝的高齡母親也在台灣,他的人生對台灣有這麼多的羈絆,為何法院就是不能相信他,讓他出國找商機?且一禁就是四年,還看不到盡頭!

王令麟,這位史上最努力奮鬥的「更生人企業家」,以他的企業以及財力證明,打官司都必須面對這麼多的荒謬與無理,則不難想像,一般小百姓在法院裡面,是要如何的相信司法?


講到被當「司法績效」,王令麟時而無奈,時而感嘆!

補充後記:可開班,傳授坐牢心得

王令麟充滿傳奇的人生歷練,造就他的獨特豁達。

曾經在入獄前夕,老母關心他垂問他,希望他多保重,他則以非常平和的口吻,告訴高齡老母親說,您放心,我只是換了一個地方睡覺,床鋪有點不一樣而已,您不用擔心。

這個答話,讓他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安心的笑了,並拍拍他肩膀說,這才是我的兒子。

王令麟的入監經驗,有多位「大老闆級」的朋友開他玩笑,你乾脆開個「企業家服刑訓練班」。

多位大企業老闆吃上官司,臨入監前,都會找上王令麟「諮商」。

王令麟總是告訴他們,早去早回,獄中的人權,是受到憲法保障的,早點面對,早點解脫,在外面拖著不是辦法,遇到事情,正面迎接,才是最好的方法等等。

甚至,連入監之後,日常生活用品該如何準備?親友如何會客?家人如何寄東西、在裡面如何看書寫字等等的規定,他都會一一提供「親身」經驗。

王令麟的經商傳奇,不止在於頻繁進出牢門,更傳奇的是,他在一無所有之後,絕地再起的功夫。

2008年,他被收押禁見且「查扣所有財產」,就算後來獲得保釋,但他已幾乎一無所有。

他最輝煌時的四大版圖:「有線電視系統」、「東森電視」,「東森購物」、「小巨蛋」,一夕之間,全部異主,連口袋裡的零用金,都還要找人借。

但是,短短不到三、五年的時間,他就東山再起,他的事業版圖比以往更大,他欠朋友的三億五千萬交保金,也還的差不多了。

在商場上,王令麟相信,他的本錢來自個人對誠信的堅持,長期下來朋友及股東的信任,加上消費者對王令麟經營企業品牌的認同。

因著這份信任,他的集資能力驚人;為了奪回官司纏身而失去的商業版圖,他想籌組「森森購物」,原本,只打算募資「二億」,結果,他出面走訪昔日戰友,大家紛紛認股,一下子就到位了「八億元」,最後,公司資本額乾脆湊成個整數,以「十億」出發。

一樣的情形,也發生在他面臨史上「天價交保金」的那一天,法院突然裁定,准予「三億五千萬」交保,聽到這個史上「新天價」的交保金額當下,他透過電話告訴外面的人,算了,我回去好了(看守所)。

他萬萬沒想到,當「天價交保金」的消息傳出之後,所有好友以及員工,竟然主動為他集資,就是要讓他出來!

王令麟憶及這些往事,笑笑表示,「司法」總是和「人民」想的不一樣,我尊重司法,週遭的人都這麼相信我,就是法院裡面的人,怎麼說都不肯相信我?

講到被當「司法績效」,王令麟時而無奈,時而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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