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6 法治時報

這種判決!只會激勵
更加努力奮鬥  對抗司法不公

(法治時報2018-09-26台北報導)網路上流傳人民的心聲:國民黨執政時,幹了錯事或壞事,被罵還曉得乖乖不出聲。民進黨執政以後,和國民黨最大的不一樣就是,他們幹了錯事或壞事,不但大聲罵回來,還會告人!

當然,民進黨能有這種氣焰,也是要有像「林鈺珍這種法官」用判決給他們擦脂抹粉,他們才能如此囂張!

台北地院法官林鈺珍,就邱太三太太「宋富美貪圖年金而回任法官,涉有關說」一案之誹謗官司,在開辯論庭時,幾乎所有被告詰問證人的問題,她都交待證人不必回答!

事後,資深法官告訴我,如果法官開庭這種態度,那是不太妙。

他說,如果法官這樣審判,那就表示,這個法官已經內心有了「有罪」(拘役五十天)答案,她將會對你採取不利的判決(9/25宣判)!

我當時還很樂觀的告訴這位資深法官,我認為「事實部份」我並沒有「不實」,因為,宋富美法官如何在年限的最後一年「回任」,如何一達到請領年金的歲數,就馬上離職走人,這都是「事實」。

至於,評價部份(令人懷疑涉有「關說」)那是言論自由的範圍,法官要判有罪,我很懷疑她的判決要如何寫?

這位資深法官笑笑說道,法官自由心證這麼好用,還怕她找不到理由嗎?

資深法官還笑笑說,你不是自己寫說,林鈺珍法官本來開庭態度還不錯,自從「院長」換人之後,對你的開庭態度就不一樣了,此中是否有人為因素,也就很難講了!

果然,判決結果和林鈺珍法官「後來」開庭的態度是一致的,就是被告有利的部份,她一律不採用,剩下的就由她主觀找理由了。

整個案子的關鍵很簡單,前法務部長邱太三的太太宋富美,是否涉有貪圖年金,而在民國一百年時,利用「法官法」修法之機會,聲請回任法官?

記得辯論庭時,我大聲主張,「主觀判斷」的空間有多大,「關說介入」的空間就有多大,本來不讓我問的問題,經這麼一吼,才又讓我問了。

可惜,問歸問,法官一旦內心有了答案,再多問什麼也都是多餘的。

林鈺珍法官在審理時,故意每次開庭都是案子放了快三個月,已經快要屆期(案件進行期限)了,才又開一次庭,且全力配合自訴人邱太三,所有「被告」主張之有利證據,全部不准調閱,全部由她主觀判斷!

她非常明顯的完全不理會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有利不利要一併注意!

這種官司擺明著,就是要用「司法判決」來替法官宋富美「貪圖年金」之作法「加以漂白」。

也就是網路上人民的心聲:兩黨執政最大的不同,就是「國民黨執政時,幹了錯事或壞事,被罵還曉得乖乖不出聲。民進黨執政以後,和國民黨最大的不一樣就是,他們幹了錯事或壞事,不但大聲罵回來,還會告人!」。

面對這種政客的墮落,與判決漂白的「結合」,除了更加努力,更加積極對抗以外,沒有他途,相信司法不會永遠如此不堪!

同時,也在此祝福林鈺珍法官,寫出這種政客「貪圖年金的漂白判決」能讓她得到她應得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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