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4 法治時報

呂太郎搏長官 黃瑞華搏版面
法官投入司改 選路子很重要


走啥路線,不能看表相,要看裡子

(法治時報2018-08-24台北報導)呂太郎和黃瑞華,這兩位「法官」,都是長期投入司法改革的「法官」,而且,他們投入的時間都很早,就「品牌」而言,他們兩人都是很早就在自己身上,建立了「司改品牌」的「法官」。

他們兩人,目前的「官階」,呂太郎已經脫離「法官」身份(但薪水還是多領十萬元的司法加級),是總統府特任司法院秘書長;黃瑞華則還是法官,只是審級來到了「三審」,是最高法院法官。

就百姓來看,他們都是「高官」,但是就司法官場這個圈子來看,他們兩人的「官階」則是顯有不同。

呂太郎,因為司法院採「秘書長」制,幾乎整個司法院絕大部份資源,舉凡:人事升遷、行政安排、出國考察、採購等等全部歸他一手掌控。

司法院底下的大大小小事情,多數是他一個人說了算,很多公文根本不會進到司法院長辦公室,他一個人就可以「作主」司法院多數行政事務。

黃瑞華,因為只是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任何案子要做出判決,都還要經過其他四位法官的表決,不是她一個人說了算

就權力而言,兩人擁有的,真的是相差很大。

但就「司改品牌」的建立,黃瑞華法官早在1997年,承辦四汴頭抽水站工程弊案時,她擔任板橋地院審判長,當庭下令收押屏東縣長伍澤元,就已經聞名全台,最後她以貪污罪判處國民黨的縣長吳澤元無期徒刑。

重判吳澤元縣長「一戰成名」之後,黃瑞華在司法官場的「威名」就已確立,但同時也確定了她走的路線,她採取和以往司法圈子「保守不敢見報」完全相反的作法,她經常主動出擊,她常常是媒體版面的最愛,她走的是典型「搏版面」的路子

與她幾乎是同時投入「司改品牌」陣營的呂太郎,採取和她「搏版面」完全不同路線的作風,呂太郎採取的是「搏長官」的手法。

黃瑞華很早就在媒體版面「闖出名號」,就司法圈子的「保守」以及黃瑞華的「氣勢」,她如想見任何司法高層長官,幾乎沒有長官敢不見她,深怕她向媒體爆料,某某長官「很官僚」不與「主張改革」的法官見面。

那時候的呂太郎,想要見到高層長官一面,可能還要托黃瑞華的福。

但是,路線不一樣,呂太郎走的是「搏長官」的路線,只要能夠和長官見上一面,他一定想盡辦法,讓長官留下貼心的印象。

而且,他的奮鬥「目標」很是明確。他很清楚,司法院底下最為可貴的資源在「人事」,擁有人事資源,勝過一切版面報導。

因此,呂太郎與長官見面,就是多談「人事整頓」,多談如何「淘汰老人」,才能解決司法「醬缸文化」等等,他長相斯文,能言善道,他不在乎「得罪老人(萬年庭長)」,也很願意擔任這個出手「得罪老人」的位置─「人事處長」。

施啟揚院長聽了,當然非常喜歡他,即使違法,職等不合規定,還是想盡辦法就是要滿足呂太郎,要讓他進來司法院處理「得罪老人」的人事。

1998年,呂太郎剛剛調整為「十職等」的簡任法官,施啟揚馬上將他調派「十一職等」的「人事處副處長」,接著,更為離奇的是,馬上又派他「非法代理」「十三職等」的「人事處長」。

在司法院的官位上,一次「違法連跳三個職等」佔到「超級好缺」的事情,可能只發生過這麼一次,而這一次就剛好落在在呂太郎身上。

這是何等幸運的事!

當然,這種違法又超級幸運的事,在司法官場是一定有人會看不下去的,多位資深庭長正式具名檢舉監察院,監委受理後也調查指出,這是不對的!

然而,人走紅時,就是監委也無法阻擋。

擔任「非法」的「代理人事處長」,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看到「全國所有法官」最為私密的「個資」。

每個法官都是辛辛苦苦才考上,就任前,開心歡愉之下絕對都會「乖乖的」填寫個人所有的詳細資料,從小學一直寫到大學、研究所,和誰同期等等,一五一十通通寫上;此外,就任以後,出過什麼事,惹出什麼麻煩,可能自己都忘了,但司法院人事處的人事資料不會忘,一定會記上一筆,那天清算時就可以拿出來用,最近士林地院才使這招處理法官陳梅欽。

呂太郎擔任過「人事處長」之後,深諳「此處」好用,日後,司法院的人事處長更動,他總是想盡辦法,就是要安插他的「自己人」。

只要不是他的人,他就想盡辦法排擠。

呂太郎「搏長官」的功夫,不是一般的利害,施啟揚當院長時喜歡他,這不夠稀奇,接任的翁岳生也是一樣仰賴他,此外,呂的人事處長也在施翁交接之際,得到了真除。

這才是「搏長官」的真功夫。

呂太郎專精「搏長官」的功夫之後,真的確保了他日後的「仕途」從此順暢無比,自此他就不再擔任「法官」了,因為法官是要被他「改革」的,他似乎是有點看不起法官這個「職位」,因為他當法官時,他的判決書品質很差,上級審評比得分,他的得分奇低,據說只有34分。

他就是「只配當首長」的命,從此之後,他真的都是首長,不論是「南投法院院長」、或是「研習所所長」、以至「法官學院院長」、「秘書長」,真的一路就是當「首長」的命。

對比黃瑞華和呂太郎,兩位擁有「司改品牌」的法官,就因為走的「路子」不同,一個「搏版面」,一個「搏長官」,二十年下來,境遇竟然截然不同。

司法官場的官員私下聊天,一致認為,法官如果想要打造「司法改革」的品牌,走的「路線(路子)」真的很重要。

走啥路線,不能看表相,要看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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