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法治時報

前部長邱太三  私心有多重
臨走秋波  盡搞私交賣人情?


邱太三臨走秋波圈人事,圖的就是「人情債」

(法治時報2018-07-25台北報導)當法務部長,最應該做的事,是讓國家、社會、個人都有「安全感」,而部長本人最爽的事,就是掌握全國檢察官的「人事權」,所有一、二、三審的檢察官人事異動,不論是「調動駐地」、「審級昇遷」、「出國進修」等等多項權益,最終決定權都在部長一個人手上!

邱太三當部長,堅持不執行死刑,面對治安敗壞,凶殺分屍頻傳,也沒有任何對策,民進黨在選舉壓力下,蔡英文不得不讓他下台走人,但是,臨走之際,邱太三還是不忘情,幹一票讓他自己爽的事,那就是發佈一些已經不該屬於他的「人事權」!

邱太三下台之前,將他的「同期好友」─陳瑞仁檢察官,派往最高檢察署當「辦事」,擔任檢方最為輕鬆工作。

這種安排,就是典型的「擺明」:我就是要有「私人交情」的「人情操作」。

怎樣,不服氣嗎?

不服氣的話,那你也去找個「同學」來當「部長」啊!

陳瑞仁自從邱太三當了部長之後,幹的都是例外的缺,例如:新竹檢察官調部當辦事,現在,又是新竹檢察官調最高檢察署辦事,似乎,除了部長缺以外,陳瑞仁什麼單位都能調派,簡直是「天縱英明」型的天才檢察官。

以陳瑞仁檢察官年輕時的「剛直個性」(連主任都不願升),面對前部長邱太三的偏愛,那是一定是會加以拒絕的!

但是,人總是會老的,也總是會變的,有時,老了連牙齒都會掉,連硬的東西都會咬不動,更何況,公務員最為在乎的「好位子」,遇有「錢多(三審加給)輕鬆的活」,當然也就「加減」承蒙同學照顧,撿來受用了。

邱太三的循私個性,當然不會只有照顧一個同學而已。

自由時報7/14報導指出:邱太三16日卸任前,雖曾公開宣示,要把年度人事調動權交給接任的蔡清祥,不過據了解,他已圈定好14位升任二審的檢察官名單,包含10位「滿8」主任、2位「滿7」的主任、1位歷練缺補實、1位資深檢察官;蔡清祥也傾向尊重邱的圈選,不會更動。

該報導強調:「邱太三12日曾說,卸任前夕不適合圈定人事案,會把人選交給蔡清祥決定。

不過言猶在耳,該報導接著就說:不過知情人士透露,邱太三已圈定好今年度升任二審的14人名單。

如果該報導都是「屬實」的話,一個再一、二天,就馬上要「卸任」的「下台部長」,卻一口氣「圈定」十多人的人事案,且還賣乖,找新接任的部長「交代(或交接)」。

這簡直就是貪婪無比的擺明:「即使,是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個人事權,我也都還想要」!

部長為什麼這麼在乎「人事權」?

因為我們的司法官場很悲哀,都還是迷信個人交情,不懂得國家體制。

尼克森在水門案會被扳倒,主要是調查局官員主動捅他,且該官員還是尼克森上台特別提拔的,為此,尼克森破口大罵該官員,媒體訪問該官員被罵的感想,他回以,被尼克森罵是一份榮耀;還說,是國家重用他,不是尼克森重用他。

當多數官員還是迷信交情,相信長官重用,而不是國家重用時,邱太三當然要把握機會,拚命做人情,日後開業當律師,隨時有機會回收人情。

其實,邱太三大可不必這麼在乎「人事權」,有時,人事權是惡運的好友。

馬英九時代,黃世銘總長就是因為看不開「人事權」的魅力與急於操弄,才造成了黃世銘與曾勇夫兩人的魚死網破,曾勇夫莫名其妙蒙冤下台,黃世銘更是因此成了全球罕見的「犯罪總長」下台。

可見,人事權有時真的是惡運的好友。

蔡清祥不可能看不懂這麼簡單的道理。

蔡是新上任部長,惡運他還不想結交,因此,只要邱太三開口的,他當然沒有不答應的。

官場上,很多時候是只要有人敢開口,就要大方給,就要答應,因為既然人家那麼在乎想要了,何不順水人情大方給。

只是要「下台」的人,還想緊緊抓住「人事權」的樣子,除了讓人搖頭嘆息之外,更是顯現其下台之際,迷戀權力的背影,彷彿還帶有幾分不得志的猥褻?

因為「錢少」,總統府的第二副秘書長抵死不從;因為「權多」,臨走還要多圈十多個「主任」職位人選,這麼愛錢愛權的法務部長,在司法史上還真的不多見。

不管對「權力」是多麼的「迷戀」,身為部長級的人物,一定要懂得對新上任部長的最基本尊重─不該臨走還圈選這麼多的人事!

可惜的是,下台的邱太三,選擇厚顏,他就是要了!

當然,唯一能夠期許的是,自由時報的「報導有誤」或是「與真實不符」,邱太三並沒有找蔡清祥討論「人事」,也沒有臨走「秋波」,圈選一大堆的人事,以作為日後向這些主任「討人情」之本錢。是大家都以訛傳訛,誤會他了。他有他的理念,只是大家對他不了解而已。

如此一來,本文可就成了一篇根本不值一讀的廢文。

邱太三臨走秋波圈人事,圖的就是「人情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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