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2 法治時報

林孟皇法官  二審留任遭駁
跑票名單:此3首長最可能


監察院都改記名彈劾了,司法院人審還在玩秘密投票!

(法治時報2018-07-12台北報導)高院法官林孟皇在二審「三專生」歷練任滿,聲請留任二審,卻在人事審議委員會上,慘遭人審會表決以11:12票不通過,引起媒體記者以及司法官場的注意,連日來議論紛紛。

最初,大家以為贊成的「11票」,剛好是「官派代表」的票數;而反對的「12票」也正好是「民選代表」(法官票選產生)的票數,因此聯想大概是林孟皇的留任案,在開會前遭法官論壇多人發言質疑與砲轟,以致「民選代表」有志一同,全數投下反對票所致!

但是,這種「天真聯想的解讀」,在最高法院法官黃瑞華公開提出「反證」加以質疑後,本報追查與訪問多位資深司法官員之後,發現這次「涉嫌跑票」修理林孟皇二審留任案的「官派委員」應有三人:分別是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高等法院院長李彥文、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

且其中最為關鍵的操盤手,應該是呂太郎,沒有他的操盤,這個案子不可能如此完美,剛好11:12,票數上看起來完全沒有破綻!

分析者指出,「秘書長」是最為了解「人審委員生態」與「動向」的首長,如果秘書長想要確保人事案如其所規劃之意向,一定會事先掌握「投票取向」,必要時,還會私下游說或動之以情,甚至,會有類似立法院的「甲動」(甲級動員)動作,這是秘書長在執行「司法院長之人事政策」上的最大意義。

自從呂太郎擔任秘書長以來,整個司法院上上下下都清楚知道,與他有舊交情的「老朋友」個個順利獲得外派當首長,這些「老朋友」的人事案在審議時從未「遭到」任何反對或質疑,由此可見,他在掌控人事審議委員的「投票取向」上,有其個人獨到精心與可觀的官場運作功力。

讓人忍不住必須質疑的是:呂太郎上任至今,安排「自己人當首長」從未失敗或失手,為何林孟皇小小的留任案會如此讓人意外?

原因只有兩種,一種是「過失」,一種是「故意」。

「過失」指的是,他「不在意」或是他完全「沒有注意到」,所以,他一時失察,失手沒有看好。

但,「過失」這一點說不通。

因為,林孟皇留任案早就在論壇引起討論及法官們注意,而且,司法院長許宗力還特別發言「支持留任」,依呂太郎的「辦事能力」和「官場嗅覺」,他不可能沒有注意到「法官論壇的發言」以及「大院長的發言」。

也就是說,呂太郎能注意應注意,卻不注意的可能性不高。

所以,剩下來的可能就是「故意」的了。

有趣的是,在這個人事案(林孟皇留任)裡頭,呂太郎秘書長的「故意」又分為「不確定故意」與「確定故意」兩種可能。

分析者講解,呂太郎在這個人事案中,很可能是分別犯下「確定故意(跑票)」和「不確定故意(鐵票)」兩種動機。

所謂的「確定故意」是指「跑票」的「首長與票數」,這他是事先明知,且有意使其發生;但是,支持林孟皇的「鐵票」,則是不確定的猜測,也就是能預見其發生,但不違反其本意。

秘書長一職,必是要能掌握人事審議委員的「個性」與「投票取向」,如此才能推動司法院的人事政策,若是無法了解委員個性,每次開會吵翻天,根本作不了主辦不了事,因此,了解委員投票傾向,是秘書長責無旁貸之事。

依照秘書長這種功能,呂太郎是能事先加以預估,林孟皇的支持鐵票到底有幾票的?

據了解,林孟皇的「支持鐵票」被預估有「三票」,所以,如果官派11票一致支持,加上「鐵票三票」,林孟皇應有「14票」,所以14:9留任沒問題。

但是,「司法首長」多人對林孟皇平日的「不聽話、愛放砲」之個性很「感冒」,官派委員必須設法,利用這個機會,找到三個首長,偷偷投下反對票,正好可以利用法官論壇的「反對聲浪」當「煙幕」,賴給民選法官,掩飾首長們的私下偷偷「跑票」。

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最為關鍵的「鐵票數目」可以正確預估,利用鐵票掩護,「跑票」也就不會被查覺!

以呂太郎的辦事能力,預估鐵票應是沒有問題,剩下來的就是那三位首長,可以配合悄悄投下反對票,而且不會洩密?

司法官場資深官員研判,最有可能的首長,除了呂太郎一票以外,就是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高院院長李彥文兩位。

李彥文在提報留任法官人數上,就已經留了一手,故意將建議留任人數報少,只要三人。

單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李院長不想要留任林孟皇是明確的。

有謂,林孟皇的「健言」性格讓李彥文覺得有這種個性的同事,很是頭痛,因此,李彥文「跑票」應該是最有可能的首席。

至於,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也被認為佔「跑票」的一席,應該和鄭玉山的「個性」以及最近林孟皇砲轟最高法院的「指定分案」有關。

鄭玉山個性非常官僚,曾有司機因為「停車順序」不如他意,被他罵到提早退休不幹,林孟皇對最高法院的改革意見,勇於發言,不畏長官臉色,這種人對鄭玉山而言,存在就是一個禍害,因此,早早處理將其踢到一審,不要讓他留任二審,靠近三審,是完全符合他的思維與個性,因此,鄭玉山被認為也是「官方跑票」的一員。

李彥文、鄭玉山加上呂太郎,剛好是三票。

呂太郎自己不跑票,完全說不過去。因為二、三審院長都跑票了,他是秘書長卻不跑票,道義上說不過去。所以,李、鄭、呂「三人湊起來」剛好完全可以「當日對沖」鐵票,且不留下任何痕跡。

因為人審會是「秘密投票」,無法證實誰是「鐵票」,誰是「跑票」,但以上分析聽來完全合情合理。當事人(跑票三首長)當然不服,一定會否認,並痛罵這種「猜測」完全是一派胡言,根本是胡說八道。

但多位分析者也「預知」他們會如此反應,所以又指出,如果有心想要留任林孟皇法官,當秘書長看到「論壇」如此猛烈砲火時,不可能不加以注意委員投票取向,就算林孟皇根本「沒有鐵票」,以秘書長的辦事能力,要事先出面爭取個「一、兩票」民選委員,根本就是不費吹灰之力就可完成之事,秘書長捨此而不為,放任事態如此發展,成為反改革議題,那呂太郎又怎麼說呢?

由此反推,全案應是經過秘書長精心計算之後,確定林孟皇「鐵票有三」,才敢「私下相邀」三位首長,暗地裡背著許宗力「偷偷投下反對票」!

呂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其實,司法官場老鳥很多,且個個都是辦案高手,慢慢分析總是會看出端倪的。

監察院都改記名彈劾了,司法院人審還在玩秘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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