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5 法治時報   

檢察長異動 賴揆 吳揆都介入
丟臉的是 檢察官只是行政官

(法治時報2018-07-05台北報導)本報昨日報導指出,6/22法務部的檢察長人事異動中,有明顯賴清德院長插手介入的痕跡,因為賴清德和法務部長邱太三都是新潮流派系的成員,因此,同派相挺,如臂使指,於是出現了「修理張文政、拉拔費玲玲」的人事作業,主要原因是:要修理台南檢察長張文政的「不懂禮貌、不會配合」!

同時,特別點名調昇「前」台南檢察長費玲玲,出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是為了「回報」費玲玲在台南擔任檢察長時,全力「配合查辦」議長李全教的當選無效案,表現優異! 

此報導引來許多檢方人事注意與討論,同時,有人特別指出,行政院長如果是民選的縣市首長或是民意代表出身,一定都會有這種現象,其中差別的只是手法「粗糙與細膩」之差異而已。 

分析人士指出,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在2009年時,因為法務部長曾勇夫的欣賞,被從屏東地檢檢察長一下子就「躍升」到高雄地檢署檢察長。

結果,當他全力奉行「查賄」政策,使力偵辦賄選案件,且還因「太認真」辦案,一年半之內就起訴了26名南部地區的立委、議員、鄉鎮長,偵辦賄選成績全國第一。

當時,法界人士就有聽說,他所起訴的這些民意代表,有幾位「剛好」是行政院長吳敦義的「樁腳」或是「好友」。

於是,在一波新的人事異動中,大約是2011年時,邢就被馬政府「明升暗降」,調為金門高分檢檢察長。

這個調動,還被當時的總長黃世銘拿來當作「內鬥」題材,故意獨家「提供」給給聯合報女記者報導,藉以打擊部長曾勇夫,「譏諷」其調動標準竟是「查賄第一名」的檢察長,位子不保等等,並製造部長曾勇夫和邢泰釗之間的矛盾。

據傳,黃世銘這個藉用聯合報記者之報導,「暗鬥曾勇夫」的招數,確實也有達到某些效果。

當時,曾勇夫部長及其身邊的人士,確實因此而對邢泰釗及其「屬下反彈」的相關新聞持續見報頗有微詞。

官場傳言,那次的人事異動,行政院長吳敦義「出面點名」要求異動的名單,其實是有兩位。

一位是要求高雄檢察長邢泰釗,一定要換人,不可以讓他繼續在高雄出現;另一位則是,要求法務部必須加以外派的政風司長張秋源。

據說,政風司長張秋源因為和吳敦義有「南投鄉親」的「地緣」關係,因此,受到吳敦義的力薦。

可能也是因為吳敦義的力薦,太過有力了,所以,本來張秋源心中的「理想」外派地點是南投地檢署檢察長,結果,沒想到「公佈」之後,竟然是直接衝到很靠近台北的「桃園地檢署」!

許多法界資深人士認為,如果檢察長的調動,行政院長都可以「直接點名」且「越級介入」的話,而全國一千多個檢察官,個個都還像是「啞吧」一樣,完全不敢出聲抗議,那不就是正好證明:檢察官是百分之百的行政官!

只有「唯命是從」的「行政官員」才會如此窩囊,放任行政首長「點名修理」或是「拉拔」某人,甚至,還能「越級指揮」人事作業。

真正的司法官,講求的獨立依法辦案,若真是獨立辦案,又怎麼可能發生:不配合縣市首長打壓對手的,就要受貶抑到「橋頭」,能夠配合縣市首長打壓對手的,就能特例外派「二審」?

因此,就有律師取笑:檢察官們,你們還有什麼資格,主張你們是「司法官」?

如果依照「檢方」人事作業的「政治清算」程度來看,確實,檢察官只不過是行政院長底下一群「勇於充當」司法打手的「行政爪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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