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法治時報

資歷最完整的總長 顏大和
智慧 笑聲 溫暖 圓滿留下(上)


顏大和總是笑口常開,因此官運也佳?

前言:現任總長顏大和,下周二(八日)任期屆滿並辦理退休,他自稱是「檢察史上資歷最完整的首長」,今特就其走過並圓滿留下之「智慧、笑聲、溫暖」特色為文,茲因文長,分(5/2、5/3)兩天刊登,今文以其智慧為主,另文以其笑話(笑聲)為主。

(法治時報2018-05-02台北報導)五月八日,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顏大和將辦理退休,離開他服務了超過四十年的檢察體系。

在顏大和之前,「檢察總長」其實是一個非常「高風險」的職位,因為,在他之前,連續三任總長,都無法順利或是開心辦理退休。

前任總長黃世銘下場最慘,在總長「任內」涉及洩密罪,提早下台,最後還被判有罪定讞。

黃世銘的前一任總長陳聰明,情形稍為比黃世銘好一點,但也不是很好。

慘遭馬英九陣營連續發動兩波「彈劾」,最後,實在抵擋不住這種政治追殺攻勢,也創下了首位遭到「彈劾」的總長先例,在「彈劾」通過後陳聰明馬上辭呈。

黃世銘、陳聰明「連續兩任」總長,一個判決有罪、一個通過彈劾,可見總長這個位子的職業風險有多高。

再往前的上一任總長,吳英昭,雖然沒像黃世銘、陳聰明的「風險」這麼高,不是有罪,就是彈劾,但風險也是不小。

單單為了選舉查辦賄選,就必須負責,也是一樣,送出辭呈,想要走人,卻因立法院一直延宕同意權之行使,使得新人沒來,舊人繼續看守,吳英昭在總長位子上,很尷尬的「請辭待命」了一年多。

為此,司法官場的好友們紛紛「恭賀」顏大和,認為他是「福星」,才能如此「坐好坐滿」這個「高風險」的位子,並創下先例,十多年來第一人,自從2004年吳英昭擔任總長以來,他將是最順利愉快榮退的第一人。

至於,即將接任的新任總長江惠民,是否會舊事重演,繼續成為高風險的職缺?還是學到顏大和的功夫,順利退休,則是有待觀察之事。

有的人不看好江,認為他政治性格太明顯,遲早會有「效應」產生,也有人從他的氣色看壞他的官運,認為他的運勢未必會很順暢。

當然,也有持完全相反角度,認為總長任期保障四年,且許宗力、鄭玉山、江惠民三人是大學同學,結合成鐵三角,且「帶頭」製造風險的「特偵組」也已經撤銷了,總長這位子江惠民是坐穩了。

「官場」總是有許多意想不到的「運氣」與「意外」,前公懲會委員長謝文定,兩度被總統正式提名「總長」和「司法院長」了,卻莫名其妙,遭到「藍」「綠」各自盲目杯葛一次,而無法順利上任。

顏大和則是已經「轉任」最高檢察署擔任主任檢察官了,看來就是要在「主任」一職辦理退休了,沒想到,黃世銘洩密犯罪,東窗事發,於是峰迥路轉,總長出缺,找不到比顏大和更適當的人選,於是顏大和出任了總長。

世事總是永遠難以逆料,顏大和總長能夠順利安全下莊,有人歸功於他的「長相」。

認為他身材長得胖胖地,一副還蠻福態的樣子,又常年笑口常開,經常笑嘻嘻,很像彌勒佛,雖然是檢察工作(專門打擊犯罪、扮演黑臉工作),但他的「福相」給他帶來好運。

私下了解他的工作同仁,則完全不持這種看法。

與他共事過的檢察官都認為,顏大和雖然表面上看來很隨和,但實際上「腦筋」很好,他不是一個「算計型」的人,但,他是一個「有智慧」的人。

他們一致認為,工作上的事情,顏總長都有在用腦、用心在分析,在預想和規劃,加上他的經驗豐富,才能從這麼「高風險」的官位上,如此順利安全的下莊。

簡單一句,最高檢察署的檢察官同仁多數都相信,顏大和是一個「有智慧」的首長。

智慧,往往是靠時間歲月、或是經驗累積慢慢成長出來;有時,更是靠著痛苦教訓,去換取來的。

顏大和就曾經在聊天時提到,他擔任檢察官工作,最辛苦的歲月,就是在台北地檢署擔任襄閱主任檢察官那段日子。

那是1987年台灣解嚴的前後,台北地檢署幾乎每天都要面對陳抗運動,當時是三天一小抗,五天一大抗,幾乎是不眠不休,隨時待命狀態。

顏大和經歷那段「隨時可能會暴動」的日子之後,當然也長了智慧,練就了不怕群眾運動,和了解社會運動的法治處理之膽識。

他說,面對陳抗的「要訣」是:內心一定要保持冷靜,處事務必要不偏不倚!

辛苦總是會有代價,台北襄閱主任檢察官卸任後,法務部安排他帶職帶薪前往美國進修,在南美以美大學一年期間,他拿到了碩士學位,同時見識了「民主與法治」的共同必要性,講民主一定要有法治,而法治更是需要民主。

辦案的智慧,不只從街頭陳抗人士可學,有時,長官身上也能學。

當年,陳聰明帶領特偵組,兵分藍、綠、中性三組,結果一啟動之後,三組差點全部翻車。當時,顏大和就曾建議,應以「罪名」分組,不要以「顏色」分組。

「辦案」要有智慧,「分案」更是需要智慧。

台北市府秘書長楊錫安一審不起訴案,職權再議送二審,「分案」時,案子正好分給了「撤銷發回」比率「最高」的檢察官手上。

這是純粹巧合?還是長官交待運作?

顏大和說他不記得這個事了,但承辦檢察官印象深刻,分到該案,卷宗超多,還因此去要求折抵分案。

有人打趣,檢方分案,能夠分到讓人搞不清楚「巧合」還是「交代」,那就是智慧了。

辦案、分案有智慧之外,面對檢察官內部的「戰火」,還要能吹熄戰火,那就更是需要滅火的智慧。

有時,搧風點火並不難,而是在不出事的情況下,還能慢條斯理的滅火,那才是真的利害。

近年來,最有名的案例,就是二審羅檢察官與陳檢察長的嚴重辱罵風波。

發生地點,是在二審的會議室,羅檢察官又是二審檢察官,顏大和就「發生地」和「主管單位」,都必須出面處理,但他不想擴大事態,且事態也不容推遲,處理的「時機和地點」很重要。

風波發生第一時間,最高檢政風奉黃世銘之命,向二審索取現場「錄影」光碟,以黃世銘個性,看了光碟,此事將會沒完沒了。

所以光碟萬萬不能交出,因此,顏大和打了政風室一句官腔:「有公文才好交付」,就這麼一句官腔,就把最高檢的政風人員要求打了回票。

擋住了黃世銘的介入,顏大和立馬安排,隔週一上班,就安排二審檢察官「在職教育課程」,全員出席,課堂上,顏大和設法讓「羅檢察官和陳檢察長」同時出席,羅並主動握手致歉言歡。

陳檢察長個性溫和,見到長官如此安排,也就大事化小,不再有芥蒂。這是顏大和在「二審」當檢察長時的表現的「滅火智慧」。

每個「審級」的需求「智慧」是不同的。

「總長」是全國唯一一個可以提起非常上訴的官員,換句話說,檢察總長最主要的任務,就是非常上訴。

總長不像部長,有法務政策的決定權,但提起非常上訴的法律判斷,總長的態度很關鍵。

顏大和一上任,就公開宣示,不要為了統計數字或是面子,保留對非常上訴的提出;三審檢察官的主要業務就是提起非常上訴,但若提出非常上訴卻被駁回,統計數字不好看,檢察官也會覺得沒面子。

顏大和則持不同看法,他說,非常上訴的「門檻」是被最高法院硬搞,搞壞了,搞得奇窄無比。

非常上訴不能成立,並不是檢察官的法律見解不對,而是最高法院私設的「門檻」有問題,不能怪罪三審檢察官。

多提非常上訴,可增加三審檢察官對法律問題的探討能力,再者,定讞判決的法律錯誤明明不少,為什麼不提?

前後任總長對提起「非常上訴」的主張,正好完全相反,黃世銘為了「統計數字」的好看,沒有明顯錯誤的案子不准提(黃世銘的非常上訴以刑期計算錯誤居多),顏大和則是不在乎數字,希望檢察官多提非常上訴,多多檢討法律錯誤。

除了「非常上訴」的「大原則」不一樣以外,還有一個「小地方」也是很不一樣。

那就「門禁」的不一樣,黃世銘的「三道門禁」全部取消。

黃世銘當總長時,想要見到他本人,必須經過三道門禁;第一道是,電梯有電子鎖的卡片,第二道是,辦公室前面的接待秘書,要進行通報並刷卡;第三道則是黃世銘本人,他手上最後一張關卡,按下才能進見。

三道門禁都要通過,才能見到總長本人。

顏大和上任,要求所有門禁全部取消,除了電梯是大樓共用維持之外,辦公室秘書手上再也沒有門禁卡,他本人也沒有門禁卡,如此一來,辦公室大門常年敞開,想要見總長的人,不論是檢察官、職員或是記者,隨時都可通行無阻。

智慧,有時是一種生活上的「自信」。

顏大和在最高檢察署時,他的檢察官同事觀察到,他有一個很特別的小地方,那就是他從來「不帶人」!

許多首長出門,身邊至少一定要有一個秘書、有時,還要有一個隨扈、必要時,司機也要下車作陪,才能以壯聲勢。

顏大和在這方面很是特別,他老是自己一個人,原本檢察總長是有「安排」隨扈的警力,顏大和上任之後,覺得這樣太麻煩了,就正式行文警政單位,他不需要隨扈,不用派人來當他的隨扈。

這麼一個小動作,可是幫人民省了不少錢,因為警力都是國家預算在支付。

不只如此,有時出席司法前輩的公祭場合,多數首長會帶著「官長」一起陪同,免得形單影隻,顯得落寞。顏大和卻是完全不在乎,老是自己一個人,獨自去、獨自回,既不落寞,也不奇怪。

顏大和「不帶人」的作風,實踐的令最高檢察署的同仁都吃驚,因為他連書記官長都沒有換人,沿用黃世銘時代的洪泰文。

檢察體系中,「首長和官長」往往是「一起連動」的,一個走人,另外一個一定跟著走,顏大和打破這種成規,洪泰文續任書記官長,這作法令許多人大呼意外。

首長,出門時不帶人,不營造聲勢,並不表示,這個首長一定很孤僻。

顏大和在「總長」職位時,可是超級喜歡四處串門子的。

他自己一個人在二樓總長辦公室的時間,除了批閱公文之外,他似乎是「坐不住」的。

(待續)


顏大和總是笑口常開,因此官運也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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