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 法治時報

陳志祥法官  為何被送評鑑?
關鍵在於  與秘書長無私交!


呂太郎看到大陸院長黃永維,側身恭對,但對許宗力,則是許他側身!

(法治時報2018-04-13台北報導)報載,陳志祥法官被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

這個新聞,再次證實了一個簡單但明確的事實,那個事實就是:

掌管全國是非對錯並加以判斷的司法院,其本身就是一個「最沒有是非對錯概念」的官僚機關。

陳志祥為何會被移送評鑑?

官方的理由一定是一大堆,且講得頭頭是道,舉凡:違反法官倫理、遲延交付判決、對被害人二次傷害等等,以那些罪名看來,每個罪名都是可以嚴加重處陳志祥法官的。

但是,只要了解司法院的「官僚生態」的人士都了解,陳志祥法官會被「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最主要的關鍵原因,其實只有一個:他和秘書長呂太郎之間,沒有任何個人的「私交」。

所以,呂太郎秘書長就會「藉此出重手」,一面藉此「樹威」,一面以此「脫責」,兩全其美。

所謂「樹威」,在於告訴全國其他法官,與我建立「私交」很重要,日後如有事相尋務必要「聽話」,則你若出事,我可保你平安。

至於「脫責」,則是色法官陳鴻斌引爆的「性平觀念」問題,因為呂太郎擔任法官學院「院長」多年,全國法官性平觀念差,當然是法官學院「院長」性平教學辦得差,呂太郎絕對是難辭其咎。

呂太郎秘書長為了移轉焦點,當然是要想辦法,好好炒作新聞,打壓一下陳志祥法官,呂太郎這一招,應是學自「柯文哲的鯊魚論」,如果在媒體議題上,自己身上已經流血,那就想辦法,讓別人身上流更多血,如此一來,鯊魚就會被更多的血引開!

呂太郎秘書長上任至今,全力安排自己人(曾和他一起標榜「司法改革派」的人馬),只要是他的人馬,幾乎都在歷次人事異動中,都順利坐上了某某「院長」的寶座。

呂太郎當上秘書長之後,很明顯的,是將司法院的所有首長職位,看成他「個人家天下」的「版圖」在經營,整個司法院一眼望去,頗有「司法院所轄,莫非呂土」之吞圍氣概。

至於,人民最需要的「司法改革」,他則是採取「應付」手段,國人普遍想要「陪審團」制,他則是以「國民法官」來呼攏,人民被他逼得必須走上街頭,五月五日將要進行示威遊行,但他卻是老神在在,無動於衷。

或許,他認為人數不會太多,等遊行過了再說,看看聲勢再決定如何回應,他深諳官場學問,因為人民為了司改上街頭,「首當其衝」的並不是秘書長,而是許宗力、蔡英文,他不會有事。

報載,司法院告訴媒體記者的調查報告內容是,陳鴻斌再審案於3月8日宣判,依據規定,判決書「原本」應於判決當日交給書記官製作「正本」,但當天陳志祥只交付未定稿的判決書「初稿」給審判長林文舟,之後經過合議庭成員討論定稿,直到3月16日經合議庭5名法官確認後簽名,才完成判決書「原本」,同月19日完成正本公布,「確有遲延交付判決原本」的疏失。
  根據這份調查顯示,陳志祥法官確實是慢了三天才交付判決原本。

可是,這種情形如果仔細加以清查,且明確認定「延遲」三天,就屬「確有遲延交付的疏失」,那恐怕整個司法院底下的絕大多數法官們,都要先「怕」起來等了。

別的不說,就以本報3/29、4/3連續報導的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高思大之「幽靈判決」為例,其明顯遲延交付判決原本的嚴重性,至少都是一兩個月以上,而且,還在網路上「造假」,以「幽靈判決」冒充做為已經宣判之「交代」,這種鬼混的手法,陳志祥法官是絕對做不出來的。

結果,一樣是調查「遲延交付判決」,高思大法官的問題,司法院就是裝瞎、裝聾、裝作沒有這回事!

即使司法院還在3/29因此事而「通令」全國法院,查明還有沒有類似之「幽靈判決」的現象。

至於,打壓陳志祥法官時,司法院則是主動接受記者採訪,主動告知調查內情,一樣是「遲延交付判決原本」,但是兩者差異何其大?

一個是「只差三天」,但絕對「沒有任何造假」;一個是「遲延數月」,且「故意造假」。

結果,司法院的處理態度是:遲數月且還造假的,沒事;遲三天也沒造假的,送評鑑!

據說,差別待遇的關鍵之一:高思大以前就和呂太郎有私交,陳志祥一直沒有這份榮幸,無法和呂太郎建立私交。 

呂太郎看到大陸院長黃永維,側身恭對,但對許宗力,則是許他側身!

法治時報之電腦點閱:
http://www.npo-rwd.org/lawpaper/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