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31 法治時報

富邦為何看中  台大校長?
內情人士:應與不動產有關!


各地的名山勝水有不少土地都是「台大」的!

文/黃越宏

(法治時報2018-01-31台北報導)鬧得滿城風風雨雨的「管爺出任台大校長」一事,幾乎所有的名嘴與討論,全都落在管爺的「道德操守」或是個人「行事風格」、以及「領取獨立董事高薪」卻知情不報之類,但是,少有人去探討,為何富邦集團「會看中」台大校長的「位子」?

有房地產業者分析,富邦集團能夠坐大,就是在於他們很懂得房地產的特性,要用「長時間」去「經營佈局」有關的人脈和土地。

舉個最簡單且很明確的例子,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富邦連續請馬英九吃了幾次魚翅宴,就把整個台北市銀行變成富邦銀行的資產,由此可見富邦的佈局功力。

若沒有馬英九的魚翅宴之「暗中操作」,且將台北市銀行的「股票」「被賤價」的併購加持,富邦集團怎麼可能會有今天的光景?

內情人士分析,最為關鍵的是:富邦集團「經過」台北市銀行的「併購遊戲」之後,深諳馬英九以及藍營人士的口味,知道如何以他們的「口味」取得他們的「信任」與「交陪」,才能一步一步的慢慢滲透成功。

「富邦」企圖「染指」台大,應該是早在捐錢蓋大樓,美其名,紀念蔡萬「霖」時就已經開始佈局。

因為「捐錢」蓋了「大樓」,「富邦」就和台大「高層」有了名正言順的「金錢」接觸機會

目前全國各大學都「鬧窮」,都希望有大企業可以多多「捐錢」,富邦此舉「正中台大高層下懷」,於是,一步一步慢慢前進,終於,富邦集團的副董事長也就「成為」台大校長的「遴選委員」了。

富邦的「佈局」是有心的,且是長脈的。

富邦當然明白,要佈局校長一職,單單成為校長「遴選委員」是不夠的。

最重要的根本之道,還必須還有自己的「口袋人選」才是到位。

「口袋人選」的到位,要考量的因素就很多了。

第一,這個「口袋人選」必須先「符合」校長「遴選資格」才行。

「台大校長」這個「位子」,不是隨便阿貓阿狗就可以「派上場」爭取的,必須擁有相當的學經歷。

且其「人格特質」上,還必須要能夠配合富邦的「想法」才行,讀書人往往有很多「臭脾氣」,喜歡莫名其妙的「堅持」一些原則。

若是冒然列為口袋人選,等到送上壘之後,才查覺其「怪脾氣」或是難溝通之「個性」就後悔莫及了。

第二,要摸清楚「口袋人選」的「個性脾氣」,才是根本之道。

要摸清楚一個人的個性脾氣,一定要有相當時日的相處,特別是有關「金錢」方面的「相處討論」,才有機會確定「彼此」的「金錢概念」是可以溝通與信賴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道關卡,這個口袋人選「必須」密不透風,完全不能讓外界知情或洞悉,才有可能突襲得逞。

「富邦」集團這種「佈局」,最為理想的方式與途徑,就是以富邦集團的外部「獨立董事」,年薪千萬元,來聘請富邦中意的「口袋人選」進入富邦集團的「金錢遊戲」(獨董決定高幹及董事薪資)之運作。

「雙方」(「資方」與「口袋人選」)既可藉由「開董事會議」,合情合理合法的見面討論公司「要務」,更可因此了解,雙方之想法以及想要執行的方向與重點,這種佈局不是一般企業或是政客能想得到的。

而這也就是為什麼「管爺」會成為富邦集團的「獨立董事」,且當台大校長進行遴選時,雙方還故意一直「秘而不宣」的真正關鍵原因,甚至,明明規定要載明兼職之記載事項的「文書」,也是故意漏而不載明。

種種現象,回頭檢視起來,「管爺」應該就是富邦集團「經營多時」的台大校長之「口袋人選」。

只是外界一直不察罷了。

其實,大家應該最為關心,且好奇與不解的,為何富邦會看上台大校長的「位子」?

這才是真正關鍵的「問題」所在,而不是管爺「為何會」成為台大校長?也就是說,富邦「為何要」這個位子,而不是「誰來坐」這個位子?

如果,管爺是富邦早就鎖定的「口袋人選」,那管爺的出現根本不足為奇,要奇怪的當然是,富邦為何看上台大校長的位子?

「富邦」又不是搞生化或是電子科技的,根本沒有「產學合作」的必要,以取得專利等等;若是想要「學術地位」或是「影響力」,也不需要去搞個校長的位子,鬧得滿城風雨?

據分析,台大的「土地資產」,應該才是富邦「看上」台大校長這個位子的真正關鍵。

房地產業者分析指出,台大羅斯福路前面「一整排」對外營業的「餐廳」,全都是台大出租的「資產」,而且,這些資產的出租,都是台大校長說了算,曾經有人已經合法拿到校方租約,校方隨便找個理由反悔,整份合約就無法執行。

若想和台大校方打「租賃官司」,可能還沒出庭就已經輸了大半,台大校友當司法官員的比比皆是。

分析者指出,這些餐廳的資產,根本算是小「case」,真正的「土地資產」是台大在日據時代留下的「土地」,是遍佈在全國各地,也就是,全國到處各地都有台大校長可以管轄的值錢土地!

國內其他大學所擁有的土地資產,都是以「坪」為單位計算,若是擁有「上萬坪」土地就會被認為規模很大的「大學」了。

但是,「台大」的資產計算方式不一樣,台大的資產是以「甲」以「單位」在計算的,而台灣大學在全國各地擁有的資產,是以「成千上萬」「甲」在計算的!

一個台灣大學的「溪頭實驗林」,就是「三千五百」多「甲」的「土地所有權」(該實驗林共有「3466公頃」,「一公頃等於1.03甲」),一旦台大校長的「位子」讓富邦弄到手,則整個台灣大學「分佈」在全國各地的諸多土地「資產」,將可任由富邦慢慢挑選。

富邦集團對「土地資產」一點也不陌生,若是有心想對台大「土地資產」有搞法,他們手法一定會很細膩,也就是根本不用搞到「取得」所有權,只要在中意的土地區塊上,取其精華部份的「使用權」就夠了。

富邦真的有心要取得「使用權」,只要和台大校長簽下「租約」就好了。

一旦校長是自己的「口袋人選」,那簡直是想要拿到多少「租約」,就可以擁有多少租約,想要租金多便宜,就可以多便宜,所有的租約,只要校長(法定代理人)的「印章」一蓋,「租約」就生效了。

進一步,想要確保租約的租期「久遠」,只要在「租約」與「租期」中再植入一條「優先承租權」,就可不斷使用「換約」,來無限期的取得土地使用權!

 

上述這些案情分析,很可能是真正了解內情的人士,透露出富邦隱藏多時的「致富心機」;也很可能只是某些綠營人士以「小人之心」,在度「富邦」以及「管爺」的「君子之腹」。

總之,真相往往不是一般人能夠知道的!

更何況,那些膚淺短視的政客,又怎麼可能看透人家經營佈局多時的案子呢!

只是,台大這麼多的傑出校友,竟然選出一個「管爺」來管自己的學弟學妹們,也真的是有夠諷刺的。

各地的名山勝水有不少土地都是「台大」的!

法治時報之電腦點閱:
http://www.npo-rwd.org/lawpaper/index.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