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法治時報

司法記者  怎如此無知悲劣!
難道  又是涉及收受好處?


旺報蔡衍明在「周刊王」重砲轟擊「鏡周刊」的裴偉以「不實報導,坑殺散戶」!

(法治時報2018-01-29台北報導)「鏡周刊」的創辦人裴偉,原在壹周刊,因涉及「收受好處(復興空難事件)」而被黎智英掃地出門。

去年再次被控「誣陷」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聯手「保力達」,炒股「泰山」股票,蔡衍明與「保力達」雙雙嚴詞否認,《鏡週刊》與裴偉仍在網路以「泰山股價熱 傳旺旺集團搞鬼」的聳動標題,持續加碼抹黑,視新聞專業與倫理如無物。

當時,中時集團反批,難怪外界有人質疑,這次《鏡週刊》根本就是與股市禿鷹結合,企圖利用「旺董」的名號,裡應外合哄騙散戶進場,進而拉抬「泰山」股價,協助先前炒作的市場派出脫持股。

結果,這個媒體在2018/1/27發出的新聞「高院傳扁急踩煞車 陳師孟辦打綠法官發威」,又再犯這種「加碼抹黑」的「犯賤新聞」毛病。 

該文的撰寫者是:「文|劉志原 黃揚明」

其內文是:「新科監委陳師孟鎖定陳水扁、郭瑤琪、馬英九案,揚言將調查打綠不打藍法官的言論奏效,原本打算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出庭,以瞭解是否要重啟審判的高院法官曾德水已急踩煞車,決定暫不傳喚,連帶使觀望中的扁其他4件停審案件承審法官,也跟著按兵不動。曾德水自嘲是「頭號戰犯」,更有法官擔心,若辦到執政黨弊案,有形無形的干擾將不斷,令不少司法官搖頭嘆息,質疑監察院若真的護扁打馬,將成太上法院,嚴重侵害《憲法》的審判獨立原則。

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15日北上前往翠山莊,為96歲大壽的前總統李登輝祝壽,事後網路又瘋傳阿扁與友人聚餐的影片及「摟妹照」,遭台中監獄發函警告未遵守規定,但中監此舉也讓扁極為不滿。

自嘲頭號戰犯 曾德水暫不傳扁

就在阿扁北上拜會李登輝的同一天,立法院通過對陳師孟等11位監察委員的同意權,陳師孟並公開指扁沒有貪汙、判馬英九無罪的法律見解不可思議,挑明要「三分打老虎,七分打恐龍」,對辦綠不辦藍的法官展開調查,扁案承審法官曾德水得知後向本刊表示,他判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又曾傳喚前總統陳水扁,想瞭解他是否真的病到無法出庭,如今恐已被鎖定為「頭號戰犯」。

如今曾德水改口說,目前的確沒有傳扁的打算,雖然他說此舉無關乎陳師孟的發言,而是想等最高法院針對貪汙罪的定義,究竟要採「實質影響力說」還是「法定職權說」的決議出爐後,再來處理扁案,但這與他先前信誓旦旦要傳扁確認心智狀態,確實已大不相同。」等等。 

上述內容,刻意利用社會大眾不了解法院運作之實際情形,而胡說八道一番,故意以與「事實不符」的報導,製造台灣的族群對立,並使藍綠意識型態對立之激化,進而醜化司法形象。

該文不實之重點如下:

第一,整篇報導故意不提:「曾德水法官」本來就是司法官員裡面的「極度不適任法官」。也就是說,司法真要改革,曾德水本來就是「頭號戰犯」

曾德水法官已經「兩次」正式考績被評定為「不適任法官」,這項紀錄,目前是國內唯一紀錄保持人,因為司法史上還沒有任何一位法官被評定「兩次不適任」,還不知自愛,趕快辦理退休的。

因此,該文執筆的鏡周刊記者劉志原等人,是很明顯的「故意」在替這位「不適任的法官」曾德水「擦脂抹粉」,隱瞞重要事實,塑造曾德水是因為扁案而成為「頭號戰犯」,營造監委陳師孟「打壓法官」的假象。

更替曾德水的「兩次不適任」評定做「事先打預防針」的效果,「萬一」將來曾德水被「查辦」辦案態度惡劣不公,就說是「政治迫害」。

第二,曾德水開庭時,態度惡劣,偏頗不公,經常開庭時,失態站立起來,與被告直球對決,這是整個司法界都知道的「不爭事實」,更有當事人開庭時,只因為提了一句「我是二二八事件受害家屬」,曾德水一聞言,就在法庭上,大聲咆哮二三十分鐘,辱罵當事人,不要再消費二二八了,二二八家屬沒有什麼了不起等等。

還曾在開庭時,講了一堆夢話。說他夢見財團老闆請他吃飯,還幫他拿鞋等等

諸如此類離譜之事,不只一端,可見,曾德水不但是「有名的深藍法官」屬性,更是喜歡抱財團大腿的可悲法官。

第三,曾德水法官利用分到扁案,可以利用「扁案」製造政治話題(扁案不應停止審理),故意沒事找事作,罕見主動開庭調查「是否重啟」審理,不只如此,他還「事先提早」通知鏡周刊記者劉志原進行獨家新聞之提供,劉某也樂於配合炒作。

這種「偏頗角度」之新聞炒作,只會讓藍綠意識型態之對立更為激化,對司法審判之實質公平性完全無益。

只要略懂刑事訴訟法的人都知道,曾德水自己一個人想要玩弄政治案件,且預設立場的偏頗作法,在現行體制下,是有其高難度的(如果上下同心,長官部屬齊力則又另當別論)。

因為要「重啟審理」必須以合議庭(三位法官)的集體決議才能作出「裁定」,曾德水只有他自己偏頗主觀的「一票」,根本不太可能「說服」其他兩位法官,陪他一起玩這個危險遊戲。

除了曾德水以外,沒有法官願意去碰「扁」、「馬」等人的政治案件,所以,根本不是像「劉志原、黃揚明」記者所扭曲描述的:

「原本打算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出庭,以瞭解是否要重啟審判的高院法官曾德水已急踩煞車,決定暫不傳喚,連帶使觀望中的扁其他4件停審案件承審法官,也跟著按兵不動」。 

按,「劉志原、黃揚明」記者所描述的文字,與「事實不符」的部份至少有:

1.原本打算傳喚前總統陳水扁出庭,以瞭解是否要重啟審判的高院法官曾德水已急踩煞車」這段文字與「事實嚴重」出入,曾德水不是「原本打算」傳喚陳水扁,而是早在去年七月份就已經進行過「傳喚」

只要是曾德水自己一人能夠「獨力惡搞」完成的,他早就自己一人獨力完成了。

現在是因為他想「惡搞」也沒有辦法了,就乾脆找個沒水準的媒體,炒作新聞故意怪罪「陳師孟效應」營造「陳師孟打壓司法」之卑劣抹黑!

2.「連帶使觀望中的扁其他4件停審案件承審法官,也跟著按兵不動」這段文字,更是外行且離譜到不可思議。

因為,其他四件停審案件的承審法官,從來沒有「觀望過」,更沒有「跟著」按兵不動!

事實上,其他四件的法官「觀望」的是「很怕」曾德水的「胡亂來,胡亂動」,因為,心智正常的法官都「不喜歡」承辦這種高度政治案件,案件能夠「合法不動」就是「最好的」狀態,就有法官取笑該篇報導:那來「跟著」按兵不動,簡直是胡說八道!那有如此「吹捧」曾德水之理? 

看來,台灣司法的「腐敗亂象」與某些媒體與司法記者的不長進,實在也有很大的關係。

旺報蔡衍明在「周刊王」重砲轟擊「鏡周刊」的裴偉以「不實報導,坑殺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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