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 法治時報

范光群大律師  一出手就翻盤
大同董事長林蔚山  偷笑不已
 

(法治時報2017-11-28台北報導)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定基金達1百億的法律扶助基金會,24日進行董事長改選,選舉結果一如外界預測,由司法院前秘書長、萬國律師事務所創辦人范光群出線,名單送交司法院長許宗力簽核後,范近期可望上任。
這一人事安排,再次「印證」了蔡英文上台以來,司法界一直相信的一個「說法」。

該說法認為:台灣的司法,在蔡英文主政之下,將會全面由「萬國幫」以及其「權力附隨組織」─「民間司法會」全面掌控!

因為,到目前為止,不論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或是「黨產會主委林峰正」、以及即將就任的「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全部都是出自「萬國法律事務所」,不然,就是來自「民間司改會的董監事」。

司法實務的官員對此人事安排,私下不少人認為,「司法改革」對於蔡政府而言,根本是「口號」。

實際上,根本是在進行「權力與利益的分配」與全盤重新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權貴互聯網」,才是真正的目標。

一位實務界官員還指出,即將成為法扶董事長的范光群,在今年的實務訴訟上,才剛剛成功的扮演一件「很重大」的股權爭奪戰之「翻盤關鍵」要角。

該「重大案件」就是今年三月間,發生在大同公司的經營權爭奪戰。

原本,有意進軍大同公司經營權的「市場派」,已經成功的收購了二、三十%以上的股權,其數量當選「數席」董事,絕對是綽綽有餘。

但是,卻被大同公司以「董事提名之形式審查」權,將市場派提名的十名董事,加以全部剔除,完全不讓他們進入「賽局」。

為此,市場派不服,提起訴訟,一審獲得台北地院法官的認同,對假處分及緊急處置裁定准予,也就是市場派所提名二位董事林宏信、楊永明,及一位獨立董事林鵬良候選人資格獲得法院裁定認可,應可進入股東會之賽局,參與董事參選比賽。

但是到了今年五月,案子上了二審,大同公司請出了前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擔任訴訟代理人,果然,前司法院秘書長出馬,情勢完全不同,二審(106年度抗字537號裁定)立刻推翻(廢棄)一審的裁定,改成判定市場派所購入的大同股票(據粗估至少十億元以上)完全不具推舉董監事的作用,完完全全成了「純投資」人,一點點經營的邊也沾不上。

法官裁定當然有其自由心證的空間,問題是,令一般小股民以及投資社會大眾最為不能接受的是,大同公司當時的董事長(後來改選後,也又連任)林蔚山,是一個涉及「掏空大同公司」,多達數十億的有罪被告,且一二審都被判刑有罪在身,這樣一位「掏空有罪的董事長」卻在進行「審查」別人是否可以進來公司擔任董事的「形式」!

二審如此這般之「裁定」,難道不覺得荒謬或是難以對社會大眾交代嗎?

而且,最為諷刺的是,到了今年八月,林蔚山董事長的「掏空案」,經過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之後,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結果出爐,林蔚山不但沒有無罪脫身,還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且併科罰金三億。

甚至,還進一步遭到更為慘重的「沒收新法」之狠狠修理!

因為「沒收」新法通過之後,只要尚未確定的案件,被告的犯罪所得,一律都須「適用新法」加以追加查扣沒收,林蔚山因此遭到追加當時未為查扣的犯罪所得13.5億元。

而且,這麼一來,林蔚山的「大同公司股權」應該也都會遭到「查扣沒收」,依照法律規定,林蔚山的「股權」經過這般犯罪查扣之後,他已經沒有任何股票了,那他董事長身份「是否還存在」,也是一個值得相關單位注意的嚴肅問題。

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秘書長一出面,二審法官就會「很巧合」的賣面子,將掏空公司十多億的董事長,改判定為「可以全權審查投資人擔任董事」的「形式資格」,且還會用力推翻一審法官的裁定,這樣的司法裁定,如何讓百姓相信,這個國家的「司法裁定」真的都是講求法律,或是,一切真的都只是巧合,裡面絕對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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