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9-4 法治時報

鄭玉山 也想玩扁案?
最高法院  刑庭將決議!


(最高法院外觀與院長鄭玉山)

(法治時報2017-9-4台北報導)─政壇上有這麼一種說法,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透過管道,深深了解小英內心非常不喜歡阿扁,因此,有意討好小英,並藉此鞏固其院長職位,將利用最高決議「鎖死」阿扁!─

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雖然很努力且很嚴厲的在建立他的官威,但是,運氣好像不太好!至少,許多傳言與風雨,對他而言,都是不利居多。

對他不利的傳言,最早是,高層親自點名要換他,幸經許宗力力保,才能一延再延;「換人」傳言暫告一段落之後,又換成「力保」他的許宗力院長要對最高法院出重手,要大量裁員最高法院法官!

最近,則又傳出,鄭玉山為了「政治立場」表態,打算將最高法院爭議許久的貪污罪構成要件(「法定職權說」或「實質影響力說」),召開刑庭會議「統一」見解。

此一消息出來,政壇上馬上引起諸多聯想。

有人認為,這是衝著陳水扁的案子,想要「鎖死」扁案,讓陳水扁永遠沒有翻身的機會!

因為,陳水扁還有好幾個案子還沒有確定,目前尚處於「停止審理」狀態,只要最高法院刑庭決議作成「影響說」,陳水扁那些還沒有確定的案子,就必須乖乖跟進,以「影響說」判扁有罪!

當然也有人完全不認同這種看法,認為這純粹只是「統一法律見解」的問題,沒有必要扯到政治,如果要這樣扯會沒完沒了。

不過,也有人嗤之以鼻,認為台灣司法不受信任,就是政治髒手一直沒完沒了的騷擾著司法。

就客觀事實以論,依照最高法院處務規程,有關判決決議之作成,當初以「影響說」並「自為判決」將陳水扁前總統直接三審定讞的作法,確實有很多「可議」之處,甚至,說是「政治鑿痕」處處可見,也不為過。

第一,最高法院行之多年,如果要「推翻」前面判決之見解,要先提案進行討論,並通過決議,才能使用「新的」法律見解!

在扁案之前,最高法院的判決都是採「法定職權說」之法律見解,到了陳水扁案突然出現「實質影響說」,此說完全沒有提出討論,遑論作成決議。這是最為可議者之一。

第二,再來,可議者之二,自從「實質影響說」出現之後,雖沒經過決議,但最高法院多位法官開始直接採用。根據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辦案經驗,最高法院採用「實質影響說」的案子,已經多達七成了。

問題是,儘管多達七成,但也還有三成「例外」(法定職權說)!

再說,不知何故,最高法院多年來也一直不願意去統一見解,還是各判各的,而且,最有名的案例,就是台中議長收受電玩業者賄賂數百萬元,最高法院卻是採用「法定職權說」,讓議長脫罪逍遙法外。

可見,最高法院的「法律見解」確實因人而定,根本沒有標準。

第三,既然這麼多年了,最高法院都沒有要統一見解,都「放任」各庭法官各自玩各自的,為何在這個時候突然要「統一」見解?

時機上,也是令人深深不解,莫非,真的和想要「鎖死」陳水扁,不讓他有重獲自由之身有關?

第四,扁案應該是台灣解嚴以後,司法史上最充滿爭議的案子,連中共的海外流亡權貴郭文貴的爆料,都談到此案是「馬英九奉中國之命」,且事先就預告,馬英九一定會將陳水扁抓進牢裡判重刑!

這種政治傳言都已經傳遞全球了,最高法院在這個時候突然想要作成決議,說是單純法律見解的統一,有誰會相信呢?

八月中旬,某週刊報導,最高法院將傾向採對被告較嚴格的實質影響力說,屆時,首適用的便是前總統馬英九愛將、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他因涉中鋼廢爐渣收賄案恐將面臨重判,近期就可能會入獄服刑。

此報導一出,據傳,林益世好幾個晚上睡不著。

前司法院學院院長林輝煌就最高法院對此「重要見解」以「內部自決」方式統一解釋,也很不以為然。他認為這是「釋憲」的問題,這不是最高法院自己關起門來,以「一票之差」就可以決定公務員的重罪與否。

(按,最高法院的「決議」程序也非常「粗糙」,最高法院並沒有規定決議出席人數的最低限度,假設刑庭有50位法官,但有19位缺席,也是照樣可以開會進行決議,且剩下的31位進行表決時,只要16比15,一票之差,就會依照「16位」的見解,去作成所謂的「50位」法官的「統一解釋」。)。

據了解,最高法院有很多「內部規矩」,都是自戒嚴時期就存在且運作多年,至今沒有變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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