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14 法治時報

蔡英文林全  「法治」概念退化
政務官、幕僚長  混淆亂搞一通

(法治時報2017-8-14台北報導)西元前四百多年前,韓非子在他的經典著作第二卷「二柄第七」中,舉了一個很重要的「官員權責要分明」概念來告誡當權者。

如用該例去看蔡英文和林全,國人即可了解,蔡林兩人是多麼可憐的心智退化!蔡林兩人的「法治概念」又是何等的可悲!竟連最基本的「官員權責要分明」都不懂!甚至,還強詞奪理,自以為是。

韓非子「二柄」一文提及:韓昭侯喝醉酒,睡著了,掌帽官怕他感冒,就幫他蓋了衣服。韓昭侯睡醒後,很高興,問近侍:衣服誰蓋的?近侍回說:掌帽官。

韓昭侯一聽,便同時處罰了「掌衣官」和「掌帽官」。

處罰「掌衣官」是因為「失職」;處罰「掌帽官」是因為「越權」。

韓非子特別闡明,當國王的人並非不怕冷,而是要讓官員懂得「越權」的危害超過「怕冷」(國王的感冒)。

去年,蔡英文標榜她要以總統高度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並於2016年7月11日發布「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設置要點」,該要點中竟可看到蔡英文規劃的「籌備會召集人」是由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擔任、副召集人為司法院秘書長與法務部長邱太三。

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是「幕僚長」,是總統府「府內行政業務」的總管,依法,秘書長不能「利用」接近總統的機會,去過問「國家政策」,更遑論整個司法改革大計!

那是嚴重逾越了「政策」與「幕僚」的分際。

蔡英文這種分不清「國家政府政策負責人」與「身邊親信跑腳總管」的差異,已經很可悲了。

結果,無獨有偶,行政院長林全也是有樣學樣,狗腿學了她的毛病,如法炮製在行政院的政策會議上!

2017/8/11聯合晚報報導指出行政院前政務委員林美珠今年2月8日接任勞動部長,該政委遺缺迄今未補實。結果,林美珠的政委業務,竟由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暫代」!

行政院長的「秘書長」是幕僚長角色,政委是內閣閣員,由陳代行政委職權,有違法之虞。

熟悉政院法規人士說,行政院組織法明定,政院秘書長「綜理政院幕僚事務」。政務委員則是依法負責「政策與法案的審查」、主持專案工作、聯繫協調並統合各部會意見及辦理院長交辦事項。

政委召開法案審查會議,不但會議主席身分具有權威性 ,會議結論也具有相當程度的決定性。

這種代表國家政府執行決策的「權力」,不是幕僚長可以僭越逾取的!

「秘書長」與「政委」的職掌與功能完全不同。

陳美伶是學法律的,她自己應該很清楚,「幕僚」和「政委」之差異。

政院網站與內部原設有「政務委員督導業務及審查法案分工表」,清楚說明各政委負責業務;但自林美珠離任政委,這項分工表就悄悄下架。

行政院當然不會認錯,甚至,還發新聞硬是強辯,陳美伶這樣介入政策會議沒有錯,還怪說有官員在扯後腿。

法院正為了「貪污罪」的成立,是應該採用「實質影響力?」還是「法定職權說?」而紛紛擾擾,至今,莫衷一是,如果依照蔡林的「作法」,將來,幕僚長如果涉及「貪污圖利案」時,「實質影響力」應該是會勝出。

因為蔡英文、林全都是喜歡重用幕僚長,並讓幕僚的實質影響力,在決策過程中,佔有重要的實質影響力地位。

也難怪,林益世擔任行政院秘書長時,就可以拚命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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