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8-8 法治時報

邱太三打假球!
桃檢第一名蔡鴻仁
連兩年摃龜內幕

(法治時報2017-8-8台北報導)一、二審檢察官升遷名單8/3出爐,桃園地檢署票選第1名的蔡鴻仁,連續2年中箭落馬,同事抱屈,並炮轟法務部長邱太三,宣稱「釋放」一審主任圈選權,根本就是騙人的把戲,簡直「攏系假」的政客手法。

法務部官員承認,檢審會考量蔡擔任特偵組檢察官時「簽結」三中案,引發爭議,只好忍痛暫緩升遷。

對於法務部的這種說法,不少檢察官更是幹聲連連,指出法務部長是拿檢察官當成小孩子在耍弄,痛批部長沒有用大腦就在亂說話!

第一,部長親自公開說明,今後地檢署的主任會以「票選」為原則,蔡鴻仁檢察官不但是「票選」的「第一名」,且還是「連續兩年」的第一名,論「部長揭示之原則」,他應該要成為主任,論「票選得票」,放眼全國地檢署還沒有「連續兩年第一名」的檢察官,卻不能成為主任的案例!

由此可見,部長根本是個「喜歡的時候,就強調原則」,若遇到事情就會讓「原則」改成「看狀況」的政客。

第二,如果蔡鴻仁檢察官是因為「承辦三中案」簽結,外界有爭議,那就更是應該查明來龍去脈!

看看「三中案」到底有什麼不可告人之事?

再說,「三中案」是特偵組的案子,檢察界都知道,案子一旦進入特偵組,只有「總長」一人說了算,蔡鴻仁檢察官在特偵組裡面,算是那一根蔥?

那輪得到他決定三中案的「結論」?

那是蔡鴻仁檢察官想要簽結,就能簽結的嗎?

或者,蔡鴻仁不想簽結,也是他能決定的嗎?

第三,據了解,部長原來「圈選名單」之中,蔡鴻仁檢察官確實已經「進入」調昇名單,但因蔡正元侵占案爆發被收押,媒體追蹤報導有關「三中案」的下文,質疑檢方吃案,部長怕議題上身,遂急急忙忙又將蔡鴻仁加以剔除。

若此傳言屬實,部長顯然是「看報紙」在「決定」主任的升遷。

基層檢察官不服的是,部長要剔除蔡鴻仁之前,至少應該「調閱」一下蔡鴻仁檢察官「簽結」三中案的卷宗「內容」(已經結案當然可以調卷)。

部長應該了解檢察官承辦該案的「詳細全貌」,不能只因新聞議題「延燒」,怕燒到自己,就輕易改變人事升遷的決定,且完全不查看辦案「過程」以及辦案「能力」,就作出人事決定。

第四,檢察官承辦重大案件,每個都是充滿社會議題性,如果檢察官辦案能力操守有問題,就應該在當時加以追究處理,如果當時沒有問題,不能等到出現議題,就拿來當成「冷卻劑」,告訴當事人多忍耐。

總之,票選第一名的蔡鴻仁檢察官,未依原則調升主任案,確實是讓基層檢察官普遍對於邱太三部長的擔當感到失望。

司法官41期結業的蔡鴻仁,偵辦過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和前立委廖正井,去年再辦綠營政二代、桃市議員張肇良,堪稱桃檢肅貪第一把交椅,連續2年均獲桃檢票選最高票,有檢察官說,蔡辦案「藍綠都得罪」,卻2度叩關失利,反而由票選第2名高升主任,怨嘆「這樣誰還要辦貪瀆案!」

法務部官員則是表示,檢察官票選主任辦法明年才實施,邱部長也從未承諾今年人事升遷「會」照單全收。

但,法務部也承認,確實考量蔡「簽結」三中案,經媒體披露引發爭議,因此暫緩升遷。

蔡鴻仁檢察官的「調升主任」之路,確實一路走來,充滿了種種意想不到的變化。

早在五年前,2012年時,前總長黃世銘就提名想調升他,但當年的民選委員有意見,最後,經過折衝並重新檢視資格,發現年資扣除入伍當兵部分之後,蔡鴻仁並不適格入圍,那是第一次「超車卻被趕下車」。

後來,按時上車,但因立委廖正井報復,也未能準時上車。

這次,以為可以順利上車並到站,那知,突然冒出一個「三中案」,莫名其妙的把已經上車了的蔡檢察官,又半途被搞下車了。

不過,也有資深前輩安慰,升遷太快太順,也未必好事;升遷遇到挫折,也未必是壞事。學習和挫折相處,從挫折中培養智慧,若能如此,好運遲早還是會來臨的,且此過程中,千萬要記得「身在公門好修行」。

蔡鴻仁檢察官,官運欠佳,只能慢慢等待後勢,培養人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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