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6-6 法治時報

陳瑞仁  害死法官 

政風處  展開調查

(法治時報2017/6/6台北報導)司法院的關說管制辦法,其規定內容是:任何人不准向法官關說!但是,法官可以關說別人!

法務部參事陳瑞仁(原新竹檢察官)為了要幫法務部長邱太三的「關說」風波圍勢助陣,特別出面說明,並以「書面」強調報導他和邱太三去找柯建銘,假藉黨政協商,讓邱妻宋富美趕搭末一班車回任法官,爽領四千萬元退休金是造謠。 

陳瑞仁解釋,他是透過邱太三安排,帶著法官協會的法官們,一起去找民進黨黨團總名柯建銘,「關說」民進黨,希望民進黨能夠支持他帶去的「那些法官」的意見!

陳瑞仁這份自白書,無異自承,他確實有「帶著法官去關說法案」!

立法院要立法,是要公開討論,任何意見或是主張,都應該是在「透明公開」的場合討論,甚至,法官協會這一社團對於法官法的立法,有不同於其他團體或是提案單位的意見,也是應該舉辦公聽會,讓大家的聲音都可以出現,最後才透過公開辯論得到最佳的綜合方案。

法官,不管是個人,或是團體,都不應該也不可以,私下去找政黨黨團,利用法官的身份,去影響法案的內容!

這是非常明顯的「利益衝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迥避法」有明文規定),而且,還公然違反「遊說法」!

特別是,法官協會的法官們出面關說之後,使得「法官法」原本出發點是為了建立不肖法官的「退場機制」,如今,飽受各界批評的,卻是最後立法院通過的「法官法」,根本不是「法官退場法」,而是「法官福利法」。

陳瑞仁因為要替邱太三圍勢助陣,忍不住將當年找他安排「黨團總召」進行關說的時間、地點、內容,全都招了出來。

這一來,司法院政風處面對檢舉,不得不查明真相。

司法院勢必查明,私下去見黨團總召的法官,有那些人?這些法官有沒有新竹地院的法官?因為,陳瑞仁當時是新竹地檢的檢察官,柯建銘後來參選新竹地區立委,如果有新竹地區的法官,那就更為不妥,因為,陳瑞仁是刑事訴訟法明定的「當事人」身份,法官「身負」公平審判之職,卻「私下」拜託「訴訟當事人」,帶著法官去找立委,去找黨團總召,去進行法案關說,這還成什麼體統?

再說,因為陳瑞仁的「自白」,社會大眾也才發現,司法院頒佈的「管制關說」辦法,有其荒謬之處,該辦法只有要求,若是有人向法官關說請託,則必須向政風單位報備,但是,卻不管法官向人關說的部份。

也就是說,「人民不可向法官關說請託」,但是,「法官可以向民代關說請託」!

難怪法官們老是覺得他們高高在上,永遠比百姓高出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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