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報新聞2017-4-24 

官長陳傳宗  違規送禮
檢察長王添盛  開心收下

最近只要走進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的辦公室,就會看到一個超級大的南瓜,非常醒目的擺在檢察長的辦公室會客室的正中央。

據說,這個「超級大南瓜」是台灣高檢署書記官長陳傳宗,特地帶來「送給」檢察長王添盛的,王添盛檢察長看了也覺得很奇特,就擺在會客室的茶几。

只是,高檢署的「書記官長」是負責高檢署行政監督業務的主管,而檢察長更是負責指揮具體個案的負責人,兩人的職務都非常重要且具有影響力,但卻違規私下收受這個超級大南瓜?

這個大南瓜一看就知道,它的價值絕對不只500元,依照規定,如收受價值超過五百元的禮物,都必須通報政風單位,加以登記並列管。

書記官長陳傳宗並不是不能送禮給檢察長,檢察長王添盛也不是不能收受這個南瓜,問題是,這個南瓜的價值應該要公開登記,只要沒有依法申報並登記,那就是兩個「領導幹部」在帶頭使壞。

當然,也有檢察官私下為此緩頰,表示那只是法律上的「使用借貸」,是借來供「擺設之用」而已,並不是真正的「所有權移轉」之送禮「贈與」行為,因此,應該不用那麼嚴肅的加以政風登記。

但是,也有隔鄰法官聽了很不以為,認為這是助長歪風的歪理。

有位法官很不客氣的指出,部屬送東西給長官,且長官還大拉拉的「擺在」辦公室門口,這明明是在「助長送禮」的不良風氣。

因為,長官還很「開心」的收下,就等於是在「暗示」其他沒有送禮的「部屬」,如果你們也比照如此處理送禮,我是會開心的!

該法官還指出,大法官林俊益,多年前,被新新聞周刊曾大篇幅地報導《士林的 大送  黃金船》,描述時任士林地院民庭法官林俊益與時任士林地院民庭庭長鄭勤勇等人,為了慶賀當時候的士院院長林國賢高升到司法院任副祕書長,與多名法官一同合資,赴銀樓打造一艘黃金船贈予林國賢,來諷刺司法界阿諛奉承陋習。

院方就是因為這些事件與風波,才慢慢根除了這種「長官部屬」之間的「送禮歪風」,沒想到,檢方竟然還以「使用借貸」的「歪理」,來掩飾與助長這種「部屬送禮長官」的歪風。

該法官表示,他個人很不能接受這種歪理,「送禮」就是「送禮」,那有什麼「使用借貸」之理,難道,陳傳宗還敢跟檢察長王添盛要回去?